招生学校及计划安排
(一)招生学校
越城、柯桥、上虞三个行政区的全部公办普通高中、有公办统招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和所有中职学校,共29所:
越城区(10所):绍兴一中、阳明中学、稽山中学、越州中学、高级中学、永和高级中学(公办统招计划部分);绍兴市职教中心、绍兴中专、绍兴市交通职业学校、绍兴越秀外国语学校。
柯桥区(9所):柯桥中学、鲁迅中学、鲁迅高级中学、越崎中学、鉴湖中学、钱清中学、轻纺城高级中学(公办统招计划部分);柯桥区职教中心、财经学校。
上虞区(10所):春晖中学、上虞中学、城南中学、华维外国语学校(公办统招计划部分)、崧厦中学、东关中学、丰惠中学、小越中学;上虞区职业中专、职教中心。
(二)计划安排
各行政区应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协调发展、高中段教育普及、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,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,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、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。民办普通高中参加公办统招的计划数,由学校所在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。市区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。
1.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单列,除绍兴市重点特色学科面向全市招生外,其余只面向本行政区自主招生,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%(其中特长招生数量不超过5%,特色招生数量不超过15%)。
2.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。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只面向本行政区招生,分配比例为50%,计算办法为本校招生总数的一半。
3.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总数减去自主招生、名额分配生后的余额全部用于统招。其中市区普通高中打通招生学校及计划详见附件1。
4.市区中职学校打通招生和分区定向招生计划见附件2。